【新訊】「可及性,就是愛」 10個人人都能做到的可及性實踐

作者:王惇蕙(國立歷史博物館教育推廣組)

Alice Wong,Mia Mingus和Sandy Ho三人為身心障礙者,同時也是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者,近期推出「可及性,就是愛」(Access Is Love)的計畫。她們認為,可及性不是負擔,而是為愛行動的結果;可及性是集體責任,不是少數個體的任務。

實踐可及性的第一步,便是「創造可及性」(Creating Access),以下為10個具體實踐的方式:

  • 把可及性列為活動規劃辦理、工作場合設置的優先考量。
  • 發現其他活動未提及可及性相關資訊,聯絡主辦單位,督促其改善。
  • 尊重個人生活或工作場所身心障礙朋友的專業。
  • 在社群媒體的貼文中,為圖片加上足夠的描述文字。
  • 確認影音檔有字幕或文字。
  • 使用標籤(Hashtag)時,把每個單字字首以大寫標明。
  • 身心障礙者、一般民眾,皆能提出自身特殊的可及性需求。
  • 以警示方式,讓使用者在閱讀內容前,對可能產生的情緒反應有所準備。
  • 鼓勵社群為可及性議題想得更深、做得更多。
  • 拓展可及性的定義。
「可及性,就是愛」以紅色的愛心取代LOVE的O,讓可及性成為愛的實踐,圖片出處

此外,「可及性,就是愛」列出了3個相關議題,鼓勵大家在社群媒體和現實生或思考與討論:第一、對你而言,可及性是什麼?第二、你會如何為他人的可及性發聲?第三、為什麼可及性、團結(solidarity)、身心障礙正義(disability justice),是愛的實踐?參與討論者,可使用#AccessIsLove的標籤,讓可及性相關議題能持續論述與發揮影響力。


參考資料: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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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本系列文章與文化部博物之島同步刊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