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物館學與古物維護研究所
99學年第2學期推廣教育碩士學分(隨班附讀)班招生簡章
招生簡章
一、目的: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建立博物館從業人員持續進修機制,提升專業知能與自主學習能力,促進博物館之永續經營及長程發展,委託本所辦理本計劃。
二、辦理單位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博物館學與古物維護研究所
三、招生班別:推廣教育碩士學分班(隨班附讀)
四、招生對象:依相關教育法令具備以同等學力報考研究所碩士班資格者。
五、招生人數:含原選課人數不超過20人。
六、開設課程及師資:
科目名稱 | 學分數 | 授課老師 | 上課時間 | | 博物館評量 | 3 | 陳國寧 | 星期二14:00-16:50 | | 專題研究:博物館與創意產業 | 3 | 陳國寧 | 星期四09:00-11:50 | | 專題研究:博物館展示新視野 | 1 | 耿鳳英 | 星期四13:00-13:50 | | 博物館展示與建築 | 3 | 耿鳳英 | 星期五09:00-11:50 14:00-16:50 *隔(單)週上課 *赴日移地教學 *隨班附讀只接受2名 | | 藝術行銷 | 3 | 黃心蓉 | 星期一14:00-16:50 | | 專題研究:物質文化與消費社會 | 2 | 黃心蓉 | 星期二17:00-18:50 | | 文化政策 | 3 | 黃心蓉 | 星期三09:00-11:50 | | 博物館文化觀光 | 3 | 曾信傑 | 星期二09:00-11:50 | | 展示評量 | 3 | 曾信傑 劉德祥 | 星期五09:00-11:50 14:00-16:50 *隔(雙)週上課 |
七、開班日期:中華民國100年2月17日至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。
八、上課地點:國立臺南藝術大學(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)
九、收費標準:每學分新台幣2000元。
十、 報名時間:即日起至99年3月2日。
十一、本班學員,修讀期滿並經考試及格者,由本校發給推廣教育學分證明書,不授予學位證書;欲取得學位者,得經本校入學考試通過後,已修之學分得依相關規定酌予抵免。
十二、學員完成報名並繳費後,因故退學者得依下列標準退費:
(一)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學者,退還已繳學分費之7成。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1/3者退還已繳學分費之半數。在班時間已逾全期1/3者,不予退還。
(二)已繳代辦費應全額退還,但已購置成品者,發給成品。
(三)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。
十三、本招生計畫經推廣教育審查小組審核通過施行,修正時亦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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